因關注函回復拖延,丹邦科技(002681)“惹怒”交易所。3月22日,深交所再向丹邦科技下發(fā)關注函,要求公司盡快核實關注函中提及的相關事項。
3月6日,丹邦科技曾披露公告稱,經(jīng)自查發(fā)現(xiàn)公司及全資子公司廣東丹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子公司”)近期被中國銀行等當事人提起訴訟,同時公司及子公司名下5個銀行賬戶被有關法院凍結。截至公告日,公司因債務逾期等原因,涉訴金額累計3.11億元,銀行賬戶被凍結金額累計145.96萬元;因質押逾期、債務擔保等事項,公司控股股東深圳丹邦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2552.7582萬股被凍結,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25.39%。
上述公告披露后,丹邦科技相關事宜引起深交所的關注。3月8日,深交所向丹邦科技下發(fā)關注函,連拋6問。首先,深交所要求丹邦科技結合公司貨幣資金余額、銀行賬戶設立情況、被凍結賬戶2020年度收付款金額、被凍結金額占公司銀行存款余額比例、相關賬戶被凍結對公司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產(chǎn)生的具體影響等,自查前述被凍結的銀行賬戶是否屬于公司主要銀行賬戶,公司是否觸及《股票上市規(guī)則(2020年修訂)》13.3條第(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并說明具體判斷依據(jù)。
丹邦科技還需全面核查公司及子公司已逾期債務和銀行賬戶被凍結情況,逐筆列示債權方名稱及關聯(lián)關系、債務事項、金額、逾期期限、抵押或質押品情況等;分賬戶列示銀行賬戶凍結時間、凍結原因、凍結金額等,并說明被凍結銀行賬戶是否屬于主要銀行賬戶;同時結合公司在手可動用貨幣資金、現(xiàn)金流情況、融資能力、債務規(guī)模等量化分析公司短期和長期償債能力,并說明公司的償債計劃、資金來源及籌措安排,是否存在流動性風險。
另外,深交所要求丹邦科技結合控股股東的債務規(guī)模和資信狀況等,說明控股股東解決股權質押、凍結事項的具體措施及可行性,自查是否存在資金占用、違規(guī)擔保的情況,并就控股股東債務事項對公司日常經(jīng)營和控制權穩(wěn)定性的影響充分提示風險。
關注函中,深交所明確要求丹邦科技在2021年3月10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對外披露,同時抄送深圳證監(jiān)局上市公司監(jiān)管處。
隨后丹邦科技以“鑒于此次關注函需核實的內(nèi)容較多,公司無法在2021年3月10日前完成上述關注函的全部回復工作”為由,向深交所申請延期回復關注函。至今,丹邦科技仍未回復關注函。深交所催促丹邦科技盡快核實關注函相關事項。
針對公司目前關注函回復的進展情況,丹邦科技董秘辦公室相關工作人員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相關事項需要財務部等部門進行核實,我們會盡早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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