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召開的中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為進一步減輕納稅人特別是中低收入群體負擔,暫定兩年內(nèi)對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或年度補稅金額較低的納稅人,免除匯算清繳義務。
符合上述條件的納稅人既節(jié)省時間,又節(jié)省稅金。這是一年多的時間里,中國工薪階層收到的第三個個稅“紅包”。
2018年10月,中國本輪個稅改革邁出“第一步”: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由原先的每月3500元(人民幣,下同)提高到每年6萬元(月均5000元)。
2019年1月1日起個稅改革邁出第二步:除了每年扣減6萬元(月均5000元)和“三險一金”外,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大病醫(y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贍養(yǎng)老人等六項專項附加,交納個稅時也可扣除。
效果立竿見影。個稅改革自去年10月實施以來,政府個稅收入下降近三成,2.5億納稅人得到好處。個稅改革“兩步走”,分別從廣度和深度上,實現(xiàn)了精準減稅。
匯算清繳會讓減稅更加精準。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分析,年度匯算清繳,可以使專項扣除準確實施。納稅人在預扣環(huán)節(jié)沒有扣除的應稅金額,可以通過年度匯算清繳扣除,讓減稅更精準。根據(jù)國際經(jīng)驗,實施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制度的國家,通常實施匯算清繳制度予以保障。
根據(jù)中國新的個稅法律法規(guī):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共計四項,從今年起要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適用3%到45%的超額累進稅率。
明年3月到6月,以下四種情況需要辦理匯算清繳: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一項或者多項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納稅年度內(nèi)預繳稅額低于應納稅額;納稅人申請退稅。
李旭紅說,中國之前采取“分類計征”為主的個稅制度,2019年實施新個稅法后采用“綜合計征”,就需要與之配套的年度匯算清繳制度。中國納稅人眾多,收入來源五花八門。加之,首次對居民個人實施匯算清繳制度,所以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下一步,要合理有序建立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制度,使專項附加扣除政策更好落實并不斷完善,實現(xiàn)稅制可持續(xù)。
個稅改革過程中,政府減掉的稅收流入百姓腰包。今年前三季度,中國個稅改革新增減稅4426億元,累計人均減稅1764元。百姓收入增多,消費意愿、消費能力水漲船高。
中國國家稅務總局的數(shù)據(jù)顯示,前三季度,反映居民消費活力的生活服務業(yè)銷售收入增長16.2%,互聯(lián)網(wǎng)批發(fā)和零售銷售收入同比增長16.8%,分別高于三產(chǎn)銷售增速4.7和5.3個百分點。
中低收入群體在中國占比較大,是消費的主力人群。商務部流通產(chǎn)業(yè)促進中心服務業(yè)處處長陳麗芬分析,去年10月開始實施的個稅改革,有效提升了居民收入水平,刺激消費需求。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強調(diào)“進一步減輕納稅人特別是中低收入群體負擔”,意在“保障社會公平,縮小居民收入差距”,繼而提高全社會整體消費能力,推動經(jīng)濟增長。(完)(記者 趙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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