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和LG互相撤銷訴訟 QLED電視廣告之爭告一段落
6月8日早間消息,據外媒報道,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FTC)已確認,三星電子和LG電子同意互相撤銷針對QLED電視廣告的訴訟。
三星拒絕對此事發(fā)表評論,但可以確認的是,兩家公司已經達成和解,結束了這場“戰(zhàn)爭”。
去年下半年以來,在兩家公司的電視廣告中,雙方都公然侮辱對方的產品,爭斗持續(xù)不斷。
去年9月的IFA展會中,LG向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提起訴訟,指責三星違反了關于公平標簽和廣告的法案。LG稱三星虛假宣傳,其QLED品牌具有“夸大性、誤導性”。
兩家企業(yè)結束展會回到韓國后,各自召開了新聞發(fā)布會,旨在批評對方的電視技術。
LG表示,三星的QLED電視不過是加了QD背光板的液晶電視而已,并不是使用量子點發(fā)光二極管的“真QLED”顯示器。LG進一步強調,三星在2015年和2016年將其高級電視產品系列稱為“ SUHD”(超超高清),在2017年又將其品牌更改為“ QLED”,聽起來與LG的OLED(有機發(fā)光二極管)相似。
LG在提交給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的投訴中指出,“三星的QLED電視是在液晶電視上添加了量子點片(QD面板)的產品,與使用背光面板和光控膜的液晶電視在理論上是一樣的。盡管如此,三星還是將自家的液晶電視宣傳為QLED電視。”
面對LG的指控,三星表示“毫無根據”,并于去年10月就LG發(fā)布的OLED電視廣告提起訴訟,稱其違反了《公平標簽和廣告法》和《公平貿易法》,對其 QLED 電視和8K電視技術進行毫無根據的“誹謗”。
最終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FTC)建議三星在廣告中明確向消費者告知QLED電視背光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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