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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太原5月27日電(記者李紫薇)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消費者協(xié)會近日印發(fā)《校外培訓“平安消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專項行動,旨在進一步加強校外培訓機構管理,營造良好校外培訓消費環(huán)境,切實維護學生及家長合法權益。
方案要求,各地全面排查掌握校外培訓機構收費項目與標準,進一步遏制校外培訓過高收費和過度逐利行為。其中,對學科類培訓機構收取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非學科類培訓機構一次收取超過5000元等問題,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督促培訓機構做好退款工作;對未執(zhí)行政府指導價、未按規(guī)定明碼標價、價格欺詐、虛假宣傳等問題線索,要移交有關主管部門進一步查處。
山西還將嚴格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資金監(jiān)管,預防“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建立健全糾紛化解機制,有效解決學生家長合理退費訴求。同時,有效用好網(wǎng)格化綜合治理機制,堅決防治無資格資質(zhì)、無質(zhì)量保證、無安全保障的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嚴格落實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組織學科類培訓的規(guī)定;做好對重點機構和人員的防范,精準有效建立防治隱形變異重點場所、重點人員、重點機構、重點網(wǎng)站等四張清單,針對“一對一”“住家教師”“高端家政”等突出隱形變異行為,要開展專題治理。此外,還將強化教育指導,整體提升學生家長消費保護意識,切實維護讓人民群眾放心、安心、舒心的校外培訓消費環(huán)境。
專項行動在2023年5月至6月展開。山西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將校外培訓“平安消費”專項行動納入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的重要內(nèi)容,增強部門協(xié)同,統(tǒng)籌執(zhí)法力量,推動層層落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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